通知公告
川赛组委函〔2023〕7号
各市(州)教育主管部门、有关职业学校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》(教职成函〔2023〕6号)文件精神,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于5月至9月举办,在31个赛区举行,共设129个赛项(中职组42项,高职组87项),试点教师赛赛项14个,师生同赛赛项19个。现将我省组队参赛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报名要求
(一)参赛名额
个人赛每省每赛项参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,团体赛每省每赛项参赛队原则上不超过2队;教师赛选手全部为教师,师生同赛由师生共同组队;针对点多面广的赛项可增加参赛名额,其中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等14个高职赛项和智能制造设备技术应用等8个中职赛项分配参赛名额为3个,地理空间信息采集与处理等6个高职赛项和汽车维修等7个中职赛项分配参赛名额为4个。
(二)参赛资格
参赛选手为学生的,中职组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,高职组须为高等职业学校(含本科职业院校)全日制在籍学生,资格以报名时所具有的在校学籍为准;参赛选手为教师的,须为职业院校教龄2年以上(含)的在职教师。同一学校相同赛项参赛队不超过1队,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。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,不能再参加今年同一专业类赛项的比赛。
(三)指导教师
学生赛可设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,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,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。教师赛及师生同赛不设指导教师。
二、遴选原则
(一)2022年已举办省赛的国赛赛项,根据2022年省赛成绩确定2023年国赛参赛学校(共36项,其中中职组7项,高职组29项)。
(二)2023年涉及名称变更、合并或拆分的国赛赛项,经分析对比2022年及2023年国赛规程,比赛内容基本相同的赛项,以2022年已举办的相近赛项国、省赛成绩并根据学校预报名情况确定2023年国赛参赛学校(共41项,其中中职组13项,高职组28项)。
(三)2022年未举办过省赛的新增赛项,根据预报名学校往届国赛相近行业赛参赛情况及参赛成绩、“双高计划”及“三名工程”名专业建设情况、预报名学校实训设备与国赛设备对口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推荐2023年国赛参赛学校(共51项,其中中职组21项,高职组30项)。
三、组队情况
2023年我省共推荐104所学校(中职组赛项参赛学校60所,高职组赛项参赛学校47所,)329支队伍参加130个赛项(中职组41项,高职组87项)的比赛,其中,中职组109队(学生赛36项89队,教师赛3项6队,师生同赛5项14队),高职组222队(学生赛80项182队,教师赛11项22队,师生同赛8项18队),参赛学生730余人,参赛教师90人,指导教师485人。(附件1)
四、报名流程
(一)各校参赛队登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务系统(http:// www.vcsc.org.cn/admin/login),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,6月25日24时报名系统关闭。
(二)在正式报名之前,参赛校务必认真学习大赛赛务系统使用说明书。
(三)用户登录赛务系统后,请务必先行修改初始密码,该密码仅能修改一次,参赛学校登录账号及初始密码另行通知。
(四)参赛校用户登录报名系统后,选择“大赛管理”进入报名管理界面,分别录入选手和指导教师基本信息和电子照片。报名工作完成后,参赛校将报名信息上报至教育厅。
(五)如遇特殊情况,需更改报名信息,须由参赛学校于赛项开赛前11个工作日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提交申请,经审批通过后报大赛组委会退回修改。
附件:1.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学校
2.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简介表
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
2023年6月20日